稅務局於 2026 年 10 月 26 日公布,支柱二網站(Pillar Two Portal)已開放提交補足稅報稅表的新功能。就2025 年 1 月 1 日或之後開始的財政年度、屬於受涵蓋跨國企業(MNE)集團的第 4AA 部實體,現可以電子方式提交補足稅報稅表,並查閱及下載補足稅評稅的電子通知書。本文撮要官方公開資料,供香港企業、集團稅務及公司秘書團隊參考——屬一般資訊,並非稅務意見。
本文僅依據稅務局「最新消息」及全球最低稅/香港最低補足稅專頁撰寫;細節、限期與適用範圍請以官方最新公布及顧問意見為準。
今次更新是甚麼
支柱二網站是稅務局指定、供第 4AA 部實體以電子紀錄提交補足稅通知及補足稅報稅表的系統,並屬商業稅務網站(Business Tax Portal,BTP)的延伸功能。按稅務局說明,系統現已加強,方便有關實體:
- 提交與補足稅報稅義務相關的年度補足稅通知
- 提交年度補足稅報稅表(BIR82)
- 由報稅實體查閱及下載補足稅評稅通知書
稅務局並已更新「跨國企業集團的全球最低稅和香港最低補足稅」專頁,提供更多關於提交補足稅報稅表的資料及用戶指南/示範。
誰可能受影響(概要)
全球最低稅及香港最低補足稅(HKMTT)主要適用於受涵蓋跨國企業集團——按官方框架,一般指在緊接現行財政年度前四個財政年度中至少兩個年度,綜合收益達歐元 7.5 億元或以上的集團。香港自 2025 年起實施相關規則;補足稅報稅表須以電子方式經支柱二網站提交,不接受紙本。
一般而言,補足稅報稅表的提交限期為有關申報財政年度結束後 15 個月;集團就報稅目的而言的過渡年度,限期可延至 18 個月。補足稅通知則通常須於申報財政年度最後一日後 6 個月內經支柱二網站提交;按稅務局說明,提交通知一般會觸發發出補足稅報稅表。
實務提示(中小企/公司秘書/跨境架構)
- 先判斷是否「受涵蓋」——不少本地中小企未必達歐元 7.5 億門檻;但若貴司屬大型集團香港成員、合資企業或相關實體,應及早與集團稅務團隊核對第 4AA 部身分及申報責任。
- 開立/更新 BTP 商業帳戶——須提交補足稅通知的實體應透過 BTP 登記專用商業帳戶,方可直接進入支柱二網站。評稅通知及繳款單據(如適用)只會以電子方式發放至相關實體的 BTP 帳戶,不會另發紙本。
- 認證與代理人安排——獲授權簽署及提交通知/報稅表的人士,須使用具 AEOI 功能的機構電子證書(e-cert)作認證。服務提供者、稅務代表等亦可按規定經 BTP 管理後代為使用支柱二網站。
- 與利得稅電子報稅銜接——受涵蓋集團的第 4AA 部實體,自 2025/26 課稅年度起一般須強制以電子方式提交利得稅報稅表(「一次納入、持續適用」機制亦可能適用);宜一併整理報稅日程,避免與補足稅時限衝突。
- 集團代碼——進入支柱二網站填寫通知時或須提供稅務局編配的 MNE/JV 集團代碼;鼓勵及早以表格 IR1485 以紙本申請。
建議跟進
- 向集團確認是否屬受涵蓋 MNE、香港實體名單及指定本地實體/繳款實體安排
- 核對 BTP 帳戶、e-cert(機構/AEOI)及服務代理人權限是否齊備
- 記下補足稅通知(約 6 個月)與補足稅報稅表(一般 15/過渡 18 個月)時限,並與利得稅電子報稅一併排程
- 只經稅務局官方網頁及支柱二資源中心操作——切勿開啟聲稱由稅務局發出的可疑電郵或連結
來源: 稅務局最新消息(2026-10-26) · IRD What’s New · 全球最低稅/香港最低補足稅專頁(中文) · GMT / HKMTT page (EN) · Pillar Two Portal FAQ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