稅務局於 2026 年 10 月 20 日發出税務代表通函,進一步延展 2025/26 年度結帳日期代號「M」類利得稅報稅表的提交限期。本文撮要官方通函要點,供香港企業及税務代表參考——屬一般資訊,並非稅務意見。實際限期及是否適用,請向您的顧問或稅務局確認。
本文僅依據 2026 年 10 月 20 日稅務局通函撰寫;安排或會更新,請以官方最新公布為準。
適用範圍(「M」類)
結帳日期代號「M」指結帳日期介乎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的個案。
進一步延展的提交限期
為支持企業和稅務從業者適應新稅務合規要求,稅務局決定將有關限期進一步延展如下:
- 紙本提交——由 2026 年 11 月 16 日延展至 2026 年 11 月 30 日
- 電子提交——由 2026 年 12 月 16 日延展至 2026 年 12 月 30 日
實務提示
儘管已獲延期,稅務局仍鼓勵稅務代表盡量安排大部分報稅表在展延限期以前提交。請勿因新限期而延遲已在進行的工作。
建議跟進
- 為各「M」類客戶記下新的紙本/電子提交限期
- 優先處理有盈利個案,並同時留意其他結帳代號早前公布的延期安排
- 透過稅務局/稅務代表網站(Tax Representative Portal)等官方渠道處理整批延期及電子報稅——切勿開啟聲稱由稅務局發出的可疑電郵
匯程可協助整理香港公司利得稅申報日程及配套文件。如需針對貴公司情況的實務檢視,歡迎聯絡我們——本文並非個別個案意見或稅務建議。
來源: 稅務代表通函(中文 PDF,2026-10-20) · IRD Circular (EN PDF) · 稅務局最新消息 · 稅務代表專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