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到稅務局查詢信、約見通知,甚至標明實地審核或稅務調查的信件時,最緊要係:保持冷靜、保存原信及全部相關紀錄,並以書面、準時回覆。本頁把匯程近期有關稅務調查/審核/補加稅/個案的 Insights 集中一處,方便你先掌握大局,再按需要深入閱讀。
香港稅務局的案頭審核、實地審核與調查框架,一般可參考《稅務條例釋義及執行指引》第 11 號(DIPN 11)。實地審核/調查了結後,或會涉及《稅務條例》第 82A 條補加稅;書面申述期限通常不短於 21 日。以下內容屬一般資訊,並非就個別個案的稅務或法律意見。
實務第一步(概要)
- 核對信件抬頭、檔案編號、回覆期限,並影印/掃描整份文件
- 勿銷毀或改動帳簿、銀行月結、發票及電郵;統一由指定聯絡人對外回覆
- 釐清屬查詢、案頭審核、實地審核還是調查,再決定文件範圍與會晤準備
- 如涉及補加稅/罰款通知,留意書面申述期限,並保留求情理由及證明
精選 Insights
收到稅務局查詢/實地審核/稅務調查信時點樣處理
案頭審核、實地審核與調查(DIPN 11)的分別、保存紀錄、書面回覆及了結/補加稅概要——收到信後的第一篇入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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