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法改革常務委員會發表 2025–26 周年報告:混合媒介要約、無紙證券與公司遷冊|匯程

公司法改革常務委員會發表 2025–26 周年報告(2026-10-30):政府就移除混合媒介要約豁免諮詢常委會,並簡介無紙證券與公司遷冊。一般資訊,並非法務意見。

2026-11-04

公司註冊處及政府新聞處於 2026 年 10 月 30 日公布,公司法改革常務委員會(常委會/SCCLR)發表二○二五至二六年度(第 40 份)周年報告書。報告期內,政府就移除混合媒介要約豁免的立法建議諮詢常委會;並就無紙證券市場制度及公司遷冊制度向常委會作簡介。本文撮要官方公開資料——屬一般資訊,並非法務意見;諮詢/簡介並不代表相關建議已立法通過。

重點:「混合媒介要約」豁免的移除屬立法建議諮詢項目,並非已通過的條例。無紙證券與公司遷冊屬政府向常委會簡報的制度發展,企業宜以公司註冊處正式網頁及日後刊憲文本為準。

常委會是甚麼?

常委會於 1984 年成立,職能是就修訂《公司條例》和《公司(清盤及雜項條文)條例》,以及就《證券及期貨條例》當中有關企業管治和保障股東事宜的修訂,按需要向財政司司長提供意見。現任主席為莫樹聯資深大律師(Mr Johnny Mok, SC);委員涵蓋法律、會計、公司秘書等執業者、學者、工商界人士,以及相關政府部門與金融監管機構代表。

報告期內三項焦點

  • 混合媒介要約豁免——政府就有關移除准許混合媒介要約豁免的立法建議,諮詢常委會。混合媒介要約一般指證券發售可同時以印刷及電子媒介披露文件;擬移除豁免屬政策/立法討論,細節與生效安排須待其後正式立法及刊憲文本確定。
  • 無紙證券市場制度——政府為常委會舉辦簡介會,協助委員了解詳情及最新發展。無紙化旨在減少實體股票證明書依賴、提升交收效率;實際時間表及參與者義務以證監會/交易所/公司註冊處公開指引為準。
  • 公司遷冊制度——同樣屬簡介會議題。香港已建立外地法人公司遷冊來港的法律框架(背景見公司註冊處遷冊專頁);簡報有助委員掌握實施細節,並非今次新聞稿宣布全新生效日。

對香港公司及秘書實務的啟示

  • 勿把諮詢當生效——報告反映常委會獲諮詢/簡報,並非條例即日生效。
  • 管治與披露趨勢——上市公司、準發行人及中介宜關注混合媒介/電子披露規則演變。
  • 遷冊與跨境架構——考慮遷冊來港的集團,宜一併檢視公司秘書、董事責任及年審/周年申報義務。
  • 年審與合規節奏——私人公司仍須按時提交周年申報表、備存重要控權人登記冊,並履行公司秘書法定要求。

政府發言人表示,常委會多年來一直是推動公司法與時俱進的重要夥伴,並期待繼續合作,鞏固香港作為國際商業及金融中心的地位。完整報告書已上載公司註冊處網站供公眾查閱。

匯程可協助企業處理香港公司年審、公司秘書及註冊/遷冊相關的一般合規安排。如需針對貴公司情況的意見,歡迎 WhatsApp +852 5223 3396 或電郵 info@vclhk.com——本文並非個別個案意見或法務意見。

來源: 公司註冊處新聞公報(2026-10-30) · CR press release (EN) · 政府新聞處(中文) · GIA press release (EN) · 常委會周年報告書專頁 · 公司遷冊制度概覽(背景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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